各系部:
为保障教学秩序,根据《东北电力大学教学检查实施办法》(东电教字[2011]32号)规定,结合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于8月21日-9月1日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1)学校检查:由学校督导组、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分别组成检查组对各学院的期初教学工作进行巡查;
(2)学院自查:由各院自行组成检查组对本单位的期初教学工作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教师教学准备工作和授课计划的完成情况;
(2)各项开课准备工作;
(3)各教室、实验室的开课准备情况;
(4)教师出勤情况;
(5)学生出勤及课堂教学秩序;
(6)教学保障情况。
三、工作要求
各系部要重视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保证全校教学秩序正常运行。在结束检查后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存档,并形成检查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