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2023学年“优良教风教学单位”的通知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东北电力大学‘十四五’一流本科建设行动计划 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东电党办发〔2021〕17号)”精神,按照“东北电力大学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学校继续开展2022-2023学年“优良教风教学单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
2022-2023学年“优良教风教学单位”的申报要求各教学单位的所有教学系、部参加(不包含2022-2023学年出现教学事故的教学系、部),考核范围为各教学系、部2022-2023学年第1学期和第2学期的教学工作。请各单位要按照《东北电力大学优良教风教学单位评分指标体系》(见附表1)认真开展评选申报工作,对参评的系进行打分,开展自评工作。
二、申报
1、申报时间:2023年8月25日前(将自评得分情况和相关的支撑材料报送化学楼311室)。
2、申报材料
(1)申报汇总表:按照《优良教风教学单位申报汇总表》进行汇总。
(2)自评得分:按照《东北电力大学优良教风教学单位评分指标体系》进行自评。
(3)支撑材料:按照《东北电力大学优良教风教学单位评分指标体系》各项指标提供支撑材料(证书、论文等支撑材料可提供复印件;1.3业务水平要求参评系部提供教研记录和教案,其中教案各按参评系部2022-2023学年两个学期任课教师的20%提供,且任课教师不重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