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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23届毕业生成绩及学分核对的通知
 


2023届毕业生

从即日起至524日止进行2023届毕业班学生成绩及学分核对工作。核对工作要求学生本人亲自审核,学院教学干事协助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1.按照2019级本科培养方案、2020级专科培养方案要求以及各专业实际开课情况,核对学分取得情况是否符合毕业要求。2023届本、专科毕业生学分组成为必修学分、专业选修学分、学科基础选修学分、公共选修学分。毕业资格审核时上述各项学分分别审核。

2.转专业、实验班、交流的学生其学分与同专业其他班级学生的学分可能会有所不同,单独审核。原则是学籍变动前按原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执行,学籍变动后,按新培养方案要求进行核对。

3.降级的学生其学分单独审核。原则是学籍变动前按原年级培养方要求执行,学籍变动后,按现年级培养方案要求执行。

4.分方向的专业因专业方向不同,学分审核要求也不同,请相关学院按该专业各培养方向进行审核。

5.核对是否有缺学分情况,即虽无不合格成绩,但按照培养方案毕业学分要求不符合毕业条件,如缺少必修学分、专业选修学分、学科基础选修学分、公共选修学分情况,如果存在此种情况,则由各学院教学干事统计并汇总成表后统一交教务处(纸质版、电子版均需报送,表格模板见附件)。

6.核对毕业生现存不合格成绩中是否有因选修学分已够毕业要求而申请取消课程的。如果有需要申请取消的课程,则以学院为单位统计,并由各学院教学干事审核后,再交教务处处理。申请取消的课程,不再予以考试机会。

7.“2023届毕业生不合格成绩一览表“2023届毕业生英语四级最高成绩一览表“2023届毕业生学分取得情况一览表都需由学生本人确认签字。如有异议,请汇总后同其他材料一起交到化学楼311室,核对后由教务处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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