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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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化学工程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东北电力大学化学工程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超前谋划、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细化流程;

(三)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

(四)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

(五)强化监督,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和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组成,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各项复试工作复试小组负责按照规定的复试程序组织实施本小组考生具体复试工作,设立秘书1~2名,负责考生身份核验、复试情况记录等事宜。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纪检委员及相关人员,负责监督本学院复试办法的实施情况和复试过程,接待考生申诉,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未录取考生作必要的解释。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 复试方式

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二)复试资格条件

  1. 一志愿考生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通知。

  2. 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选择填报东北电力大学,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并确认后,方可参加复试。

3. 我院2024年不组织破格复试。

4. 所有考生初试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执行。

  (三)复试资格审核

1.考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1份;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5月31日);

4)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5月31日);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造成学历学籍信息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证明原件

5)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须提供专科和本科成绩单)1份,应届生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生可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或档案部门复印件并盖章;

6)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为5月31日);成人应届高校本科毕业生提供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7)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见附件1);

9)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表1份(见附件2);

10)获奖证明材料等其他材料

11)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

12)退役大学生须提供《男性/女性公民应征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2. 考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

  复试考生应下载《东北电力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下载附件2),与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身份证等原件除外)一起装订成册在复试报到时上交各招生学院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上需贴免冠一寸近照1张。

  (四)复试内容

  1. 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①思想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

  ②外语水平测试与初试所考外语项目相同。

  ③综合能力面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我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复试科目,重点考核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④专业课测试(笔试):内容按照《招生章程》中复试科目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范围,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

  2.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1. 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满分25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80分)+专业课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2. 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

  3. 复试成绩和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4.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5.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面试总成绩与笔试成绩均不低于A区相关学科单科国家线)。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记入录取成绩,但对于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4)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

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复试缴费

  复试费标准为200元/人次。

收费方式:微信扫描,缴费至我校统一账号。缴费时间由学院复试秘书告知复试考生,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七)体检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结果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体检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体检费用由校医院按照规定收取。体检时间由各招生学院与校医院商定。

四、复试工作要求

1. 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考生必须与学院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核验。

4.考生与学院的所有复试人员实行回避制,如考生发现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参与学院复试工作,考生需主动提出,让其回避。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

5.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考生不得使用耳机、智能手机等智能穿戴设备。

6.复试期间如发生突发情况,应主动与复试工作人员沟通协调。

五、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d.neepu.edu.cn

化学工程学院网址:http://chemeng.neep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704328676  

邮箱:neepuchem@163.com




  东北电力大学化学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8日



2024年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地点

4月2日

8:00-12:00

报到,资格审查等

化学工程学院323室

(学校西校区)

14:00-17:00

专业课笔试

以复试秘书通知为准

4月3日

8:30-17:00

外语水平测试

综合能力面试

以复试秘书通知为准

17:30-21:30

同等学历加试两门笔试

以复试秘书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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