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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第三批选聘公告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是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温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属和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温人社发〔2018〕17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或技能、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有高级职称要求的岗位45周岁及以下。

4.国内高校2021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10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10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博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10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国(境)外博士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公告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wzhrss.gov.cn)、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wzvcst.edu.cn/rczp/rcxq.htm)发布。

2.报考程序

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系统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自10月19日上午9:00开始至10月31日下午17:00截止。

应聘人员可登录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36.133.80.147:8777/apply/index.action,此报名系统为本次招聘唯一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二寸免冠电子照片、已有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国内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党员证明、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投递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下午17:00,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至2021年10月31日。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3.资格初审及反馈

用人部门及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2021年10月31日12:00之前,应聘人员可登录报考系统查询结果,材料不全需要重新提交相关材料,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在此期间改报其他岗位。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报考系统。

用人部门在2021年11月2日前完成所有资格初审工作。2021年11月3日12:00后,应聘人员可登入报考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初审,学院不再另行通知。

4.远程面谈

采用远程面谈方式,结合考生应聘材料,主要从应聘者专业契合度、学生在校表现、综合能力评价等方面考核。用人部门于2021年11月11日中午前完成远程面谈,对考生进行初评初选,合格分为75分,成绩低于75分者,不进入考核和综合比选环节。按招聘岗位计划数和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大于1:3、小于1:5(含1:5)确定进入考核和综合比选环节人员名单。

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需满足招聘计划数的3倍方可进行远程面谈(需求学历为博士的岗位除外),对个别确属紧缺专业岗位的,达不到比例的,可商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开考。

5.资格复审

进入考核和综合比选环节的考生,须携带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者须提供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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