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力大学化学工程学院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超前谋划、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细化流程;
(三)确保应考尽考、确保安全性、确保公平性、确保科学性;
(四)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
(五)强化监督,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组成,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各项复试工作。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成立各专业复试小组,小组成员采用随机原则确定,复试小组组长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小组成员中选定。每个复试小组由5位及以上成员组成,成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经历、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较强、外语水平较高。复试小组负责按照规定的复试程序组织实施本小组考生具体复试工作,设立秘书1名,负责考生身份核验、复试情况记录、复试平台操作等事宜。
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纪检委员及相关人员,负责监督本单位复试办法的实施情况和复试过程,接待考生申诉,负责对未录取考生作必要的解释。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 复试方式
1. 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统一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采用的技术平台为“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选方案为“腾讯会议”,以应对突发偶发情况。
2.考生应独立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复试采用“双机位”模式,即需要两台带摄像头的设备,其中一台设备需携带麦克风。带有麦克风和摄像头的主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副设备从考生侧后方(45°)拍摄。建议考生首选电脑+有线网络。
(二)复试资格条件
1. 一志愿考生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通知。
2. 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选择填报东北电力大学,收到我校复试通知并确认后,方可参加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核
1. 考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提供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1份;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1份;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1份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电子版(PDF)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5月31日);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PDF)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5月31日);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造成学历学籍信息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证明扫描件;
(4)本科成绩单(专升本考生须提供专科和本科成绩单)1份,应届生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生可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或档案部门复印件并盖章(注:需要在成绩单上加盖红章,复印章无效);
(5)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大专毕业证书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PDF)1份(有效期截止时间为5月31日);成人应届高校本科毕业生提供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全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
(6)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1份;
(8)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表1份;
(9)退役大学生须提供《公民应征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2. 考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提交方式及时间
考生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应统一放入文件夹并制成压缩包,文件夹命名方式为姓名+准考证号。一志愿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应在招生学院发布复试方案后2天内提交给各学院工作人员。
(四)复试内容
1. 复试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②外语水平测试与初试所考外语项目相同。
③综合能力面试:包括但不限于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重点考核考生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2.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课程。加试方式为网络考试,加试成绩未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1. 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80分)。
2. 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
3. 复试成绩和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4.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记入录取成绩,但对于加试课程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 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7.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
8.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课毕业的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10.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再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复试缴费
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次。
收费方式:微信扫描,缴费至我校统一账号。

(七)体检
新生报到时统一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按有关规定处理。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体检费用由校医院按照规定收取。
四、远程复试具体要求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守复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2.考生应按复试要求准备好复试所需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并配合软件测试,按规定时间启动指定软件或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3.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核验。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4.考生应选择安静、明亮、封闭的房间,独立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复试期间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5.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帽子、头饰,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不得过度修饰仪容、更改人像。不得使用耳机、智能手机、手环及智能眼睛等。
6.考生复试全程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主设备视频中考生界面低端始终不得高于胸部。考生双手必须全程在主设备视频录像范围内。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招生学院有特殊规定者,以招生学院规定为准。
7.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
8.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采用招生学院规定方式与复试工作人员沟通。
五、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d.neepu.edu.cn
化学工程学院网址:http://chemeng.neep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704328676
邮箱:neepuchem@163.com
东北电力大学化学工程学院
2022年4月1日
复试环节 |
时间安排 |
复试材料提交、复试缴费 |
2022年4月3日 |
模拟演练 |
2022年4月4日 |
复试时间 |
2022年4月5日 |